
***税首稽罚字﹝2025﹞165号,是***税务局一稽局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、12月25日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,主要内容是对***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处罚,主要内容概括如下: 1、行政处罚被处罚人:***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:国家税务总局 *** 税务局 第一稽查局 二、主要违法事实 公司2021年至2023年具体违法行为如下: 在北京无真实交易收取威沃发票:有限公司(抖音运营主体),公司共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480张。发票具体信息:发票上应税服务名称为“im service Feeformation”,价款及税金合计为97,431,147.65元(即近亿元),其中发票金额为91,916,177元,税金金额为97,97.5元。违法抵扣进项税额:上述480张虚开发票的进项税额自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已历经多个月核定抵扣,累计抵扣进项税额5,472,956.40元。税前违法支出费用:上述发票相关金额将分别记入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“主营业务费用”和“管理费用”科目,并在相应年度的公司收入中进行税前扣除。三年税前扣除总额为91,916,177.00元(对应发票总金额)。三、违法行为资格 该公司的业务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“避税”。四、处罚依据主要依据《税收征管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有关偷税漏税的规定。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》的规定,同时参考了***、***地区相关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考虑到上述条款(如“配合检查”、“自愿先缴款后办理”可以从轻处罚),本案可以适用较低的处罚。 五、处罚结果:***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偷税漏税被罚款,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元。罚款为少缴税款罚款的1倍。 少缴税款具体包括: 增值税:5,472,956.4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:383,106.95元 企业所得税:21,815,275.14元 少缴税款合计:27,671,338.49元,并处罚金(罚款总额。案件性质严重:涉及收受虚假发票近亿元,历时三年,涉及两项主要税种:增值税税和企业所得税。常见手段:通过虚构交易(信息服务费)获取虚假发票,并用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,同时抵扣企业所得税,实现双重逃税。处罚严厉:虽然罚款1倍(法定范围内0.5-5倍的较低水平),但由于涉及逃税基数较大,最终罚款金额仍然高达2767万元。但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,收发票方(***公司)“不在此处进行交易”,重点是收发票方的违法行为。我们只是好奇,抖音的惩罚是什么?或者说抖音如何自证清白?您是否想知道管理是否有问题公司的情况?你知道如何给时间来回答这些问题吗?摘要: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企业收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逃避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违法案件。经核实,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追缴了全部少缴税款,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,共计超过5500万元(含追缴税款和罚款),体现了税务机关对违法骗税活动的严厉打击。 来源:水浒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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